监督曝光

安塞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4 阅读数:

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公安安塞分局交警大队驻镰刀湾镇罗居村第一书记窦成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1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窦成成在驾驶公安安塞分局交警大队安排的陕J0668警制式警车到镰刀湾镇罗居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期间,未按照要求将该警车停放于单位,经常将该警车停放于其居住小区内。12月6日7时许,窦成成驾驶陕J0668警制式警车到镰刀湾工作时,顺路送其儿子上学,存在利用公车情形。2022年1月19日,窦成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共延安市安塞区纪委、安塞区监察委

电话:0911-6212559  邮政编码:717400 E-mail:asxjjw717400@163.com

地址:安塞区区直机关办公楼12楼

陕公网安备 610624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