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关于1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7 阅读数:

为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要求,现将近期查处的15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招安镇财政所所长郭永岗违规长期租赁社会车辆,超预算支出车辆公用经费问题。招安镇财政所违反《延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采用“一年一租”的方式先后与郭某签订租车协议,2016年至2019年共计超预算支出63667元。2022年5月19日,郭永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安塞区白坪街道办事处职工郭志斌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白坪街道办安排郭志斌负责大西洼村环境卫生、退耕还林、防疫等工作,但其在某企业兼职保安,累计获取兼职薪酬14695元。2022年5月19日,郭志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所得。

3.安塞区社会福利中心会计李丹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20年7月以来,李丹丹先后在延安两家公司兼任报税员,共兼职取酬7000元。2022年5月19日,李丹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规所得。

4.安塞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职工殷治云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2019年8月,殷治云和杜某以25万元的价格将某公司99%的股份收购至殷治云妻子李某(无业)和杜某妻子王某(无业)名下,殷治云、杜某两家分别出资12.5万元。收购初期,殷治云和杜某具体管理公司事务。2022年5月19日,殷治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安塞区民政局社区专干杜斌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问题。2019年8月,杜斌和殷某云以25万元的价格将某公司99%的股份收购至杜斌妻子王某(无业)和殷某云妻子李某(无业)名下,杜斌、殷某云两家分别出资12.5万元,收购初期,杜斌和殷某云具体管理公司事务。2022年5月19日,杜斌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安塞区白坪街道白坪村党员赵世俊参加迷信活动问题。2020年至今,赵世俊多次在某山庙参与迷信活动,村委几次劝阻未果,其行为在村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3月22日,赵世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安塞区招安镇康岔村原党支部书记陈继飞工作流于形式问题。2020年3月,该村村民因盗挖“龙骨”,破坏林地,被区林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陈继飞身为时任村组负责人,工作流于形式,疏于管理,未对村民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村民盗掘行为未能及时察觉上报。2022年5月19日,陈继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安塞区高桥镇洛平川村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人冯永章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3月25日,高桥镇洛平川村洞沟组村民放养羊子108只,冯永章身为洛平川村封山禁牧工作责任人,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4月18日,冯永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安塞区招安镇小桥沟村监委会主任、村卫生监管员李锦叶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4月19日,因履职不力,李锦叶所在的小桥沟村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22年5月16日,李锦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安塞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郝彩梅违反工作要求问题。2022年2月11日,郝彩梅未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而外出就医,直至2022年4月18日,返回上班。2022年5月19日,郝彩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安塞区商务局干部云霞未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问题。2022年2月14日至2月25日,云霞因重感冒在家休息养病,期间打电话向单位负责人口头请假,未补办请假相关手续。2022年5月19日,云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2.安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职工张海军未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问题。2022年2月7日,张海军因身体不适,打电话向单位负责人口头请假,经同意后,从2022年2月7日至2月25日外出就医,未补办请假相关手续。2022年5月19日,张海军政务警告处分。

13.安塞区坪桥镇尧沟村桃保湾组党员高永义违规放牧问题。2022年3月14日,高永义因违规放牧,被区林业部门予以行政处罚。2022年4月3日,高永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安塞区坪桥镇东也村李家塔组组长党吉庆违规放牧问题。2022年4月19日,党吉庆因在林地放牧羊子被区林业部门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4月25日,党吉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安塞区招安镇小桥沟村党员杨海龙违规放牧问题。2022年4月26日,杨海龙在小桥沟村集体公益林违规放牧被发现。2022年5月16日,杨海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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