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石油钻前“三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结合实际,决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工交财贸纪工委,石油钻前办人员联合组成一个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县内14个乡镇和采油一厂、钻采公司、坪北项目组等的项目部、钻井队、试油队、固井队等,通过走访调查,检查账目等形式重点对各种名目的协调费、服务费、赞助费及供水费、开眼费等乱收费、乱摊牌、乱罚款行为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一下几点问题:
1、审批井位程序复杂,时间周期长,办事效率不高。
2、林业、退耕、畜牧、土地有重复收费现象。
3、油区的村民普遍存在无理由阻挡、强买强卖和漫天要价的现象,有的村上自立名目收取协调费,水费等。
4、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向井对要协调费,水费等。
检查组就存在的问题认真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并提了以下整改意见:
1、审批井位时能减少审批程序,规定审批时间,或者相关部门能抽调专项人员,合署办公。
2、乡镇村收取的各种费用能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不要在讨价还价中影响工作效率。
3、石油协调力量不足,希望能曾加石油协调人员,和配套相关政策,规范石油开采市场。
4、对农民加强政策和理念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