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政府(管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制,这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着很强的激励保障和调节作用。近年来,国家公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正处在不断提高之中,但仍有个别职工却极力谋求既拿工资又不守岗,甚至长期不上班,成为在编却不在岗的“吃空饷”人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对“吃空饷”人员的清理,是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财务支出,改进机关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扎实开展对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吃空饷”人员的清理工作。为使本次清理工作能够切实取得成效,现就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及对象
(一)清理的范围
这次清理的范围是全县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人民团体。
(二)清理的对象
这次清理的对象是在编不在岗的“吃空饷”人员,具体对象主要是:
1、长期请假在外做生意、居住外地和陪子女上学的人员;
2、停薪留职、带薪留职、自动离职、长期旷工的人员;
3、未经单位批准脱岗学习的人员;
4、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仍在领取工资的人员;
5、因病或因事请假未按规定领取病、事假工资的人员;
6、受处分未按规定办理工资降级或停发工资的人员;
7、服刑未按规定开除公职仍领工资的人员;
8、其它形式违规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清理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至4月5日)。全县各级组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好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认真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集中播出相关的工作内容;各乡镇、各部门也要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动员,努力营造清理工作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6日至4月15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截止3月底前实有在编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填表登记,并对照清理对象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自纠。要将本单位实有人员和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4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表格报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核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核查工作组,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逐单位进行核查,全面核查各机关单位的情况,坚决防止核查不实的现象出现。
(四)整改处理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不彻底,存在有虚报、瞒报、漏报行为的乡镇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五)建章立制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针对“吃空饷”现象产生的原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编办等单位要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我县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事、财政相互协调的长效制约机制,特别要加大对工资发放及人员日常考勤工作的监督力度,从制度上、源头上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的再度发生。对于机关、单位临时雇佣人员,由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和解决。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应有实效,县委、县政府已研究同意成立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清理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段玉凤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常塞平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郝光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雷 钧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干教办主任
成 员:周 栋 县纠风办主任
白自忠 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江涛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侯明 县编办副主任
高 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纠风办周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直单位的清理工作由县清理小组办公室负责,各乡镇负责抓好本乡镇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切实明确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地查明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决不护短,努力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应有实效。
2、严把关口,各单位在填表时要注意对本单位人员信息进行认真核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错、不混不漏,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
3、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讲清问题,积极清退虚领工资和福利,并能及时回单位正常上班的,可从宽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走过场、搞形式的,一经查实将坚决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县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212559 3322559
中共安塞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安塞县委组织部
安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塞县财政局
安塞县人社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