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群众反映杨军有关问题现场澄清通报会在招安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和招安镇全体领导干部参加了通报会。

会上,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2020年1月10日,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雷某某实名举报招安镇政府协调员杨军于2019年12月27日,在区水务局阻止财务人员给雷某某拨付招安镇刘咀则坝系剩余工程款,并向雷某某索要2万元协调费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经调查了解,雷某某反映杨军在区水务局阻止财务人员给雷某某拨付剩余工程款,并索要2万元协调费的问题失实,已初核了结。

经调查,2012年雷某某在招安镇刘咀则坝系施工期间,利用爆破方式施工,使当地4户村民的土窑洞受到震裂,被村民阻挡,雷某某便请求招安镇政府出面调解,招安镇政府协调员杨军被指派与这4户村民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口头协议:施工方给每户村民5000元的窑洞震裂补偿款,合计2万元。后来雷某某私下与村民再次协商,经村民同意,给每户村民兑现了2000元的窑洞震裂补偿款,但并未告知杨军,调查组认为杨军是出于维护群众利益的目的,才在水务局阻止水务局财务人员给雷某某支付该工程剩余工程款。经调查组反馈后,反映人雷某某也理解了杨军当时的要求,并已经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而杨军的清白也在调查组的多方调查下得到证明,这让他感动不已,“区纪委监委能查清事实,为我澄清证白,真的十分感谢组织,我现在心里很踏实!有组织为我撑腰,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好好为群众干实事!”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通报会上强调,区纪委监委非常欢迎实事求是、负责任的检举举报,更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但在反映问题时,绝不能超越党纪国法、夸大和歪曲事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故意诬告陷害他人。对那些为发泄私愤,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破坏改革发展稳定、扰乱人心的诬告陷害,要“零容忍”坚决查处。各级党组织也要承担起教育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更是担当,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澄清正名工作,先后对3名受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白,2019年5月专门出台《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这项工作,还清白者清白,给干事者鼓劲,为清廉者撑腰,在全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