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安塞县2016年党风廉政 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3 阅读数:

塞纪发〔2016〕30号

关于印发《安塞县2016年党风廉政

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纪委,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

现将《安塞县2016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安塞县纪委

                          2016年5月23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政协                 档(二)  

中共安塞县纪委                  2016年5月23日印发

安塞县2016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宣传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领新风气,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论述

一是围绕在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集中宣传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实践新成效。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律论述摘编》,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教材。做好即将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的学习宣传。

三是组织协调各级干部和新闻媒体撰写心得体会、言论评论、理论文章和工作研究,加大宣传阐释力度,引导干部学深悟透。

二、全面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宣传

一是大力宣传“十三五”规划和五大发展理念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大力宣传正风反腐方面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成效,用事实和数据说明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二是阐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阐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宣传“两个没有变”,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把反腐败工作一步步引向深入。

三是协调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党校等相关部门,将形势任务宣传纳入宣教计划和基层宣讲安排,列入县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班教学课程。

三、不断深化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尊崇党章、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实现不敢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净化政治生态”等重要要求,阐释从严治党的内涵举措,解读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二是大力宣传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特别是“五条体会”以及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巡视全覆盖、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等重点任务,组织策划和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的工作举措和具体做法。

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学思践悟”专栏文章,引导党员干部学思践悟、见诸行动。充分利用中省市纪委报刊杂志、秦风网、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和短信平台、延安清风网、延安日报、安塞通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四是大力学习宣传中省市纪委及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和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经验和进展成效的宣传。配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做好典型事迹宣传。

四、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和宣传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宣传加强党内监督、强化问责的重要意义和措施要求,为严明党的纪律提供思想舆论支持。

二是广泛报道深化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做法经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加深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是扎实开展党章学习教育,以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以及十八大以来的各项“禁令”为重点,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和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宣传教育。及时开展新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四是坚持“凡提必考、以考促学”,把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与参观县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相结合作为党纪教育的硬措施,将两项法规以及新的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等内容及时纳入考试范围,提升考廉质量和实效。考试成绩合格的干部将组织参观县廉政警示基地,提高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大典型案件和“四风”问题的警示教育和公开曝光力度

一是及时发布查办重点案件有关信息,展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凡县纪委查办并发布的科级干部或县镇纪委查处的其它重要案件信息,要在发布前及时向市纪委报送;刊发全县各镇、各部门开展问责的成效,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二是阐明“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止反弹回潮任务艰巨,密切注意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胆揭露报道和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在全县广泛征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剖析、涉案人员忏悔录、现身说法材料等,为市纪委编辑警示教育读本提供资料,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六、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和优良传统文化

一是深入挖掘我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和传承延安精神,不断赋予其新内涵、新实践、新常态,充分运用红色革命文化和革命先烈典范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熏陶。充分发挥德治礼俗、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积极宣传推广群众接受认同的乡规民约和优良家风。

二是收集和整理古今中外安塞廉洁齐家的优良家规和故事典范,开展“晒优秀家规、讲廉洁故事”征文评选活动和“传诵优秀家规,弘扬清风正气”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与创新,大力推介中央纪委组织拍摄的百集历史人物系列记录片《家国》,积极组织协调廉政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和演出。

四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宣传革命先烈感人至深的文章、诗书、家书,传承红色文化,发扬红色传统。

七、认真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网上舆论引导力度,发挥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网站”群、廉政短信平台的整体效应,针对一些错误认识和言论,积极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是继续做好网络涉纪涉腐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健全网上突发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三是做好安塞廉政网维护和文章添加工作,善于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网络宣传。加强与外宣办、通讯组、电视台、政府信息中心的联系,及时准确发布反腐声音。

八、健全完善宣教工作机制

一是要坚持正确方向,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及时准确传播党中央、中央纪委声音和省纪委、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

二是坚持探索创新,加强工作谋划,主动适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受众对象等方面的变化,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精心策划。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通过通气会、协调会等方式,加强与宣传单位、新闻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的联系合作;加强与纪检监察系统各个部门的协调沟通,健全内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指导机制,适时召开宣教工作落实情况座谈会。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宣教干部队伍。

附件:2016年各镇(街)纪委、派出纪工委和科室宣教工作任务

 

附件:

2016年各镇(街)纪委、

派出纪工委和科室宣教工作任务

一、各镇(街)纪委宣教工作任务

1、全年向宣教室报送宣传稿件及信息不少于15条,其中综合类、调研类、经验类信息不少于3条,被中、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或市级以上报刊采用不少于5条,被市级以上网站采用不少于15条,被《安塞通讯》采用不少于3条。完成调研文章1篇。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廉政文化示范点2-3个,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场次,办反腐倡廉宣传栏2期。

二、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宣教工作任务

1、全年向宣教室报送宣传稿件及信息不少于15条,其中综合类、调研类、经验类信息不少于3条,被中、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或市级以上报刊采用不少于5条,被市级以上网站采用不少于15条,被《安塞通讯》采用不少于4条。完成调研文章1篇。

2、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廉政文化示范点2-3个,开展廉政教育活动1场次,办反腐倡廉宣传栏2期。

三、各科室宣教工作任务

1、办公室、党风室、巡查办、纠风办(督查室):全年分别向宣教室报送宣传稿件及信息不少于10条,其中综合类、调研类、经验类信息不少于2条,被中、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或市级以上报刊采用不少于5条,被市级以上网站采用不少于10条,撰写调研文章1篇。

2、干部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信访室、后勤服务所:全年分别向宣教室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其中综合类、调研类、经验类信息不少于1条,被中、省、市纪委《纪检监察信息》或市级以上报刊采用不少于2条,被市级以上网站采用不少于6条,撰写调研文章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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