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纪发〔2016〕51号
关于开展“传承优良家规、弘扬清风正气”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纪委,县纪委派出(驻)各系统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优良家规,弘扬清风正气。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活动(6月20日-8月31日)。围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主题,广泛收集我县优秀家规家训和乡规民约。家规家训征稿不拘形式,原则上每条不超过100字,附200字以内说明;乡规民约要传承完整,蕴含廉洁思想,具有一定影响,附500字以内说明。各镇(街)纪委、各纪工委至少报送2条。县文体局要认真收集老一辈革命家特别是领导人的家书、家规和家风故事。
2、开展“传承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弘扬清风正气”主题征文活动(6月20日-9月30日)。广泛征集以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为主题的理论文章、故事、演讲稿等作品。理论文章不超过5000字,其它稿件不限字数。各镇(街)纪委、各纪工委至少报送3篇。以党委为单位组织开展“传承优良家规,弘扬清风正气”主题演讲比赛,并选送一名选手参加全县演讲比赛。
3、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微视频征集活动(6月20日-9月30日)。按照中纪委、监察部“清廉中国”微视频征集工作和省纪委、监察厅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微视频”征集活动的有关要求,广泛征集专题类、纪实类的微电影、公益广告、动漫等微视频相关作品。由宣教纪工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文体局、广电局、广播电视台制作报送至少3条,有条件的单位也应按要求积极报送。
4、开展“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宣传活动(6月20日-9月30日)。各镇(街)纪委、各纪工委在收集整理相关作品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和廉政文化公共传播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展播我省拍摄制作的《汉阴沈氏:勤俭承家风、清廉为镜鉴》、《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陕西韩城党家村:刻于砖铭于心的家训》、《白河黄氏家训》等家规专题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传统中的家规》栏目刊发的其他家规专题,在全社会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县广播电视台要适时在安塞电视台播放。
5、开展“明家规、晒家训、传家风”为主题的书画、摄影等比赛活动(6月20日-8月31日)。作品要结合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以弘扬延安精神、传承优良家规为引领,既可以是历史上有关廉政的名人名言、格言警句等,也可以是近现代弘扬清风正气、引领廉洁风尚方面内容。书画作品体裁不限,以竖挂为主,摄影作品应在12寸以上。此项活动由县文体局、县文联牵头,县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协同举办。
6、开展“新时期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等优秀传统文化“七进”活动(6月20日-9月30日)。以县直机关工委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活动;以真武洞街道办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活动;以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以县卫生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医院活动;以县农工部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农村活动;以县经济发展局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企业活动;以县妇联为牵头单位,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家庭活动。各牵头单位要及时确定主题,认真组织开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挖掘、传承和推荐优秀传统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的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和生动载体,运用其中蕴含的廉洁思想理念教育熏陶广大党员干部,传承传统文化,引领廉洁风尚。
2、统筹结合,强化实效。各镇(街)、各部门要将这次征集宣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自觉传承良好家风,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3、广泛参与,及时报送。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并做好评选活动,评出相关奖项,择优上报县纪委宣教室将对优秀稿件推荐参加中省市纪委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活动,对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并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结合自身实际和具体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夯实任务,于7月1日前报县纪委宣教室。
附件1:安塞县征集优秀“家规家训、家风故事、乡规民约”活动登记表
附件2:安塞县征集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活动征文登记表
附件3:征集“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及“清廉中国”微视频的有关事项
附件4:安塞县征集“明家规、晒家训、传家风”为主题的书画、摄影作品登记表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政协 档(二)
中共安塞县纪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