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举报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公告

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4-28 阅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落实‘三个助力’视频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四个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映发生在我区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决定在区、镇(街)两级纪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现就受理范围及受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重点受理的问题范围

(一)扶贫领域受理重点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违规结存或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违反政府集中采购、规避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在扶贫款物管理和使用方面滞留、截留私分、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贪污等问题。

2、在识别扶贫对象工作中存在不精准,对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中存在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3、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易地扶贫搬迁、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4、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资金募集和管理工作中,对救助对象分类确定不够精准,虚报信息套取基金、过度医疗等问题。

5、公益林生态补偿和退耕还林工程等专项补偿兑现工作中有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6、学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精准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平均分配”、“轮流受助”、补助资金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问题。

7、在救灾救济工作中,对救助对象分类确定不够精准、救助资金使用和落实、灾后重建工作中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问题。

8、其他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

(二)优化营商环境受理重点

1、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消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

2、简政放权缺乏针对性,放权含金量不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着力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缺乏系统性,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监管方式单一、配合协调不够等监管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3、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不正当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4、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评查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案卷,促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行为。

5、其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生态环境领域受理重点

1、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或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存在明显问题。

2、干预、插手建设项目,致使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得以审批(核准)建设或者投产(使用)的。

3、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应当依法停业或关闭的带有严重污染的项目得以建设、试生产或经营的。

4、对分管行业部门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行为监管失察、制止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

5、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不按规定查处的。

6、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严重毁林开荒、毁草造田等问题的。

7、对中、省巡视组和市委、区委巡察督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执行不力的问题。

8、对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及线索不按规定移送的。

9、其他影响生态环境建设的问题。

(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受理重点

1、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2、惠农补贴、低保医保、专项资金使用、“三资管理”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

3、土地征收流转、拆迁安置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以及农林水利、道路交通、农村基建项目等建设中官商勾结、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问题。

4、利用执法、检查、审批、入学、就医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以及对待群众生冷硬推、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等问题。

5、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工作中存在纪律涣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滥用职权、吃拿卡要、随意执法等乱作为问题。

6、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7、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8、“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腐蚀基层政权的行为。

9、在办理群众事务时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10、基层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区、镇(街)纪委信访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6226000   17309117131

砖窑湾镇:6513094         高桥镇:6502107

招安镇:6562186           沿河湾镇:6581086

真武洞街道办:6212493     白坪街道办:6214061

金明街道办:6223222       建华镇:6462133

化子坪镇:6422005         坪桥镇:6442098

镰刀湾镇:6432108


                   中共延安市安塞区纪委

                    延安市安塞区监察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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