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纪发(2008)38号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政府(管委)、纪委,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县直机关各党委、纪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支部、纪检组:
为了推动我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别是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思想再教育、纪律再加强、作风再整顿,努力把我县建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示范县。根据县委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县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一、指导思想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着力解决我县党员干部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科学发展中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目标任务
以更新观念、严肃纪律、转变作风为重点,通过“九个整顿”,重点解决不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解决不严明组织人事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解决工作不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解决不严守财经纪律,铺张浪费的问题;解决不依法行政,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解决群众观念不强,缺乏为民服务意识的问题;解决只图形式不求实效,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使全县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方法有新转变、新进步、新提高,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政、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整顿内容
1、整顿个别党员干部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敷衍塞责、不负责任、责任心不强,对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学习实践活动领导不力,安排草率,学习、调研、实践活动进度缓慢,效果、质量不佳的问题。
2、整顿会议纪律,严格会议秩序,坚决纠正不履行请假手续,顶替开会,迟到早退,在会场内接打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注意力不集中、打盹睡觉等行为。
3、整顿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上班迟到早退、“走读”,甚至无故不上班、长期不上班,工作日中午饮酒,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炒股等问题。
4、整顿个别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参与赌博,利用红白喜事借机敛财和大操大办等问题。
5、整顿个别党员干部违反规定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并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旅游、娱乐、宴请、钓鱼、送友、婚丧喜庆等公车私用问题。
6、整顿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巧立明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等问题。
7、整顿个别党员干部未经组织批准脱离工作岗位或居住外地从事其他职业,长期不上班,借请长假变相经商或者纵容配偶、子女违规从业等问题。
8、整顿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作风漂浮、工作不扎实,落实任务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效率低下等问题;
9、整顿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方式呆板,服务质量差,态度蛮横,不思进取,无创新观念,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2、狠抓工作落实。县纪委成立了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门的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在开展整顿活动中,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运用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手段,实实在在地解决党员干部中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科学发展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取得成效。
3、严格责任追究。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在纪律作风整顿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将按照责任大小和违反纪律程度,运用“三问”、警示训诫和党政纪条规等方式,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附:1、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全县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督查组名单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党员干部 纪律作风 整顿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人武部、公安局党委,县委各书记、常委,政府各县长,本委各书记、常委 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