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双休日期间违规动用公车问题及处理措施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党支部:
2015年2 月2日、2月1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节假日及周末期间违规动用公车问题两次发出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严肃处理。近期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对3月5日、7日、8日、14日、15日节日及周末时间段城区各路段的监控卡口影像资料的调取,仍然发现在此期间共有十辆公车存在出行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属加班有公务活动的车辆
县蔬菜局陕J58059、县防火办陕J27663、县水务局陕J38208和陕J32232、县高级中学陕J55502、县招生办陕JAS168、县信访局陕J76316、县建筑工程公司陕J75677、县以工代赈办陕J74113公务车在以上时间段确因公务需要出行,认定为公务活动用车。
二、擅自动用公车的行为
县药品配送中心雇佣驾驶员邵帅未经领导批准,于2015年3月5日20:59擅自驾驶该单位陕J33311公务车办私事。
根据以上情况,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药品配送中心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该中心主任杨辉给予警示提醒处理;责令县药品配送中心对雇佣驾驶员邵帅予以辞退。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主要领导同志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以后发现有擅自违规动用公车的行为,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外,将严肃追究主管单位及领导的主体责任。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