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纪发(2015)2号
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党委、总支,各部门、单位、人民团体党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春节期间不正之风,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要求,现就在我县开展2015年春节期间明察暗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相对的集中检查分为节前、节后两个阶段,从2月4日开始到3月6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我县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中提出的“十五个严禁”:即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剧、网络购物、炒股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严禁上班期间干私活,接送及带小孩上班;严禁顶会、串会及会议期间使用手机;严禁扩散无组织言论、办出格事;严禁乡镇干部“走读”;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看望领导等拜年活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健身及娱乐活动;严禁烧香拜佛,参与封建迷信;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借私用;严禁擅自组团外出考察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严禁私自举办或参与庆典、论坛、研讨会活动。
三、检查安排
为适应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将抽调组织、人社、公安、广电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六个工作组,以明察暗访、点名查验、摄影摄像等形式,直击现场,随机检查,首先检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检查结果运用
对于发现党员干部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县纪委将严格按照《安塞县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对轻微违纪问题,将下发“三问”通知书并责令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要坚决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追究上级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对被问责的人员将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从重处罚。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本次通知为起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切实领会组织要求,广泛进行思想动员,要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群众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去。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911-6212559 0911-3322559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二0一五年二月四日
中共安塞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