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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塞纪发(2015)25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29 阅读数: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各纪工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塞县纪委  安塞县监察局

                                           2015年6月23日

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

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直接宣传者和执行者,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部分基层干部纪律、法律意识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小官贪腐”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旨在通过严肃整治一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改进和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主要围绕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和腐败现象,针对县、乡、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等“小官贪腐”案件。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线索收集阶段(6月23日-7月10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十八大以来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和整理;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各纪工委负责所辖各系统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各乡镇(街)纪委负责本乡镇(街)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各单位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7月8日前,将收集整理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造册登记并附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纪委。集中收集阶段结束后,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随时进行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开展巡查工作的各巡查组要将巡查工作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所巡查乡镇和部门涉及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甄别梳理阶段(7月11日-7月20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信访室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甄别梳理,重点筛选十八大以来反映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顶风违纪搞“四风”、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做到“五个不放过”,即:实名举报的不放过,领导批办的不放过,反应强烈的不放过,重复举报的不放过,集体上访的不放过。确定一批重点问题线索。

  (三)集中查处阶段(7月21日-10月31日)。坚持分级办案的原则,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联合办案组,由纪检监察三室牵头,纪检监察一室、二室和党风室等相关科室配合,直接集中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对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每半个月将集中查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11月以后)。集中查处工作结束后,由县纪委宣教室负责,广电局配合,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小官贪腐”专题教育片,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及时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基层干部发生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找准导致问题频发的漏洞,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筑牢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世勇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常塞平同志担任,县纪委常委高一军、张茂盛、周栋、张玉杰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址:县直机关办公大楼1221室,电话:6212453),由县纪委常委张茂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三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同时,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营造舆论氛围。县纪委宣教室要在安塞电视台、“安塞廉政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及时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在“安塞廉政网”开设曝光专栏,对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跟进曝光,提高社会影响力。各乡镇(街)党委、纪委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实时跟进报道,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到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中,充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将严格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从严查处。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县委、县政府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档(二)

中共安塞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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