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和区委要求,区纪委监委决定在2024年4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重点整治内容和反映方式予以公告:
一、乡村振兴领域:截留挪用、监守自盗、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惠农补贴和农村集体“三资”,以及粮食购销、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落实帮扶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等不实不细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0911-6212339
区乡村振兴局 0911-6212974
二、安全生产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执行“四个一律”要求不严格等问题;安全执法过程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案谋私等腐败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应急管理局 0911-6222345
三、教育领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财务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和后勤管理中暗箱操作、违规承包、以权谋私等问题;在职在编教师学术不端、师德不正等失德失范行为;落实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管责任不力、失职失责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教育体育局 0911-6212933
四、医疗领域: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高值耗材并借机收取提成以及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问题;借学术讲座、科普讲座为医疗单位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以及违规取酬等问题;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政策执行不到位,加重患者负担等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卫健局 0911-6212633
五、食品安全领域:违规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及非法加工销售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外卖餐饮生产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不规范等违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履职不力、“只收费不检验”、以权谋私等作风和腐败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市场监管局 0911-6212360 12315
六、生态环保领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对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整改不重视、敷衍塞责,甚至搞“虚假整改”,生态环境执法简单粗暴、搞“一刀切”等问题;生态环境执法监察中履职不力、责任缺失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生态环境安塞分局 0911-6213570
七、住房领域:不动产证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过程中税费追缴力度不大、惩戒措施不够、办证效率不高等问题;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管理混乱等问题;“黑中介”以办理公租房名义招摇撞骗等行为;相关部门单位审核不严、违规审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住建局 0911-6213540
自然资源安塞分局 0911-6212625
八、养老社保领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审批把关不严、管理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违规挪用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人社局 0911-6212345
九、审判执行领域:在办理审判执行案件过程中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不公问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执行不廉问题;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蛮横、推诿扯皮、“虚粗拖”等作风不正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人民法院 0911-6212495
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等“新形象工程”问题;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耍特权逞威风、擅权妄为、懒政怠政等问题;督查检查过多过频,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扎堆调研、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等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委办公室 0911-6212112
十一、扫黑除恶方面:农村“村霸”和宗族、宗派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在土地流转、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责任、作风、腐败和涉及的“保护伞”“关系网”等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政法委(扫黑办) 0911-6214190
十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违规决策、越权审批、未批先建等破坏文化遗产问题;侵占挪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工程项目和招投标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问题;文物普查中虚报、瞒报、拒报文物登记信息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问题;对破坏文化遗产违法犯罪行为压案不查、以罚代刑,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牵头部门及举报方式:
区文化旅游局 0911-6214486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发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上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来信地址: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7400)
来访地址:区政府机关大楼一楼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来电反映:0911-6215233 6226000
微信反映:“安塞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
为了及时准确了解情况,区纪委监委鼓励实名反映,并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要客观真实,有证明材料的请一并提供;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延安市安塞区纪委
延安市安塞区监委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