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民自主意识和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此类问题,安塞县化子坪镇从去年开始,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提出了“三进三出四不准”等十项措施,严把“收入、支出、审核”三个大关,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三进,指的是为了实行“村财镇管”,村级一切收入必须及时收缴“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在财务进账时要严格执行的三项措施:一是进专户,明确一切应归于村、组集体收入的款项一律进入村级财务服务管理中心开设的村集体资金专户;二是月报告,村、组主要负责人和会计必须每月对本村、组应归于村集体收入的款项撰写书面报告并在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三是季督查,每季度由镇上派出工作组对书面报告的内容进行回访调查,如发现漏报、瞒报的情况,情节轻微的限期补报、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机关、司法部门予以处理,努力做到应收尽缴。
三出,指的是为了严格审核资金使用情况,坚决杜绝村、组负责人滥用职权、随意开支行为,在村级财务支出时要严格执行的三项措施:一是先提议,对于村、组使用800元以上资金开支,需由村、组主要负责人提出,并提交“三委会”或村民代表复议;二是再通过,复议通过后,需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民主表决,5000元以上的表决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并保留村民签字作为凭据;三是后跟踪,表决通过后,由村、组负责人或“三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对资金使用情况或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并在资金提取后或工程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布,使财务支出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四不准,指的是为了要严格执行“五笔会签”财务报账制度,在财务审核中明令禁止的四个“不准”,一是票据不正规的款项不准支出;二是审核手续不全的款项不准指出;三是挪用、改变用途的款项不准支出;四是5000元以上的款项,没有80%以上村民签字的不准支出。
农村财务管理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三进三出四不准”措施实施以来,化子坪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公开化、科学化,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村级财务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