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窑湾镇政府为了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这些制度,在执行三项制度半年以来,该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签到制度:镇政府领导干部每天早上7:50至8:10为签到时间,8:10以前办公室负责将签到表送交镇长办公室。如遇下村、开会、出公差等原因不能按时签到,由包片领导监督做好签到记录。没有据实签写去向、工作事项的,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以假条为准,干部请假3天以内由包片领导批准,3天至5天以内由镇长批准,5天以上由镇党委书记批准,副职请假2天以下的由镇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镇长批准后,再报党委书记批准。所有假条一律交办公室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因事请长假的,按工作管理权限分别报人事局,组织部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三工作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搞好工作、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班办公时间,不准串办公室,拉闲话,严禁酗酒、赌博,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履行职责,确因下村需向办公室说明下村地点和事项。实行旷工处罚制度,出勤情况每月一统计,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以上者,除罚款外,大会作检讨;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100元,一次不参加会议按旷工一天处理。三次以上,镇纪检委给予警示训诫,并报县纪委备案。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砖窑湾镇 秦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