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财务公开成为一种制度在各级财务单位执行时,有一个领域的财务管理似乎成为一个“盲点”被遗忘——农村村民小组(俗称生产队)财务管理收支无账、管理无章、使用随意、监督断层现象普遍。针对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现状,镰刀湾镇对所辖村民小组实行“授权提款”制度。
村民小组所属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财务审批权不变,仍属村民小组所有。在现金提取上实行“授权提款”制度,村民小组所有资金必须全部打入安塞县信用联社镰刀湾镇信用社,由村民小组会议或代表会议选派或指定一人开立本地兑付银行账户,村民小组与开户个人签订资金归属和使用权限协议,账户资金必须有村委主任、小组长、会计三笔会签后可支取。
镰刀湾镇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农村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遏制了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