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镇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镇纪委积极协助镇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权力和职责,建立健全有关监督检查制度,创新监督检查举措,通过深化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深化镇招投标平台建设,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加强对镇、基层站所、农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镇纪委对基层站所和非党干部的监督检查。在进一步提高镇纪委覆盖面的同时,注重规范镇纪委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站所和非党干部的监督。
三是发挥镇纪委在村务监督中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完善救济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