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坪桥镇纪委接到区纪委关于环境卫生的暗访通报后,立即组成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核实。
经过核实,发现沿川道村石圪台村在环境卫生情理过程中,将部分垃圾就地淹没,没有按规定清运。青龙店村3个村组沟洼卫生未清理。核实存在问题后,立即对以上两个政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分别给予两个政村负责人书记和主任党内警告处理。
镇纪委通过纪检手段保障我镇人居环境卫生,水污染整治等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以来,镇纪委共处理12人,其中处分4人,诫勉谈话4人,约谈提醒,为我镇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