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桥镇镇纪委对14名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不力的干部进行查处。
高桥镇纪委接到《清风肃纪曝光台》的暗访督查通报后,立即对所通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徐清村、高桥村、郭砭村部分村组组随意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对水体造成污染。经镇党委会研究给予徐清、高桥2个村支部书记和郭砭2个村民小组长党内警告处分,3名包村干部谈话提醒,7名村民小组长诫勉谈话处理。
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村要引以为戒,立即对自己辖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镇域内垃圾不乱倒,水体不污染。对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村组对其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绝不姑息,为我镇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