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砖窑湾镇苗店村党员刘广军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8年8月,刘广军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安塞区砖窑湾镇苗店村烧房峁修建大棚,建设中违法占用有林地面积3326平方米。2020年4月28日,安塞区林业局给予刘广军同志责令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林地恢复原状,并处332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19,刘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塞区砖窑湾镇高家湾组党员赵生军偷牧乱牧问题。2020年12月9日,赵生军在砖窑湾村梅庄湾后山野外放牧羊子60只。经调查,赵生军长期在高家湾脑畔山、梅庄湾后山野外放牧羊子,此地块为退耕还林地块,植被主要为酸刺和槐树,不属于放牧区。2021年3月17日,赵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