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故意伤人、参与赌博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干部涉嫌故意伤人问题。2012年8月份,周科星参与镰刀湾镇闫家畔村运油车被阻档一事的处理,在与村民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对村民进行殴打,并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2019年10月26日,周科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2日,延安市安塞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审判:周科星到达案发现场,虽然没有实施殴打被害人的行为,但作为共同犯罪,应对共同故意犯罪的结果承担责任,周科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一个月。2021年2月22日,周科星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安塞区高桥镇高桥村党员王海兵参与赌博问题。2014年4月21日,高桥镇高桥村党支部党员王海兵和刘某健等四人在邢某某的美发店以拾元为注打麻将,被高桥镇派出所民警查获。4月22日,高桥镇派出所给予王海兵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4日,王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