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

安塞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5 阅读数:

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农业机械供销公司副经理兼报账员李天宇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和电话费用问题。李天宇在单位账务中报销2013年2月2日的某火锅店510元的发票一张(包含价值188元的白酒一瓶);2013年12月20日的某火锅店375元的发票一张,上述共计885元。2013年7月25日、2014年8月19日、2015年1月30日,李天宇在移动公司给自己的手机分别交纳300元、200元、100元话费,上述600元话费由李天宇在单位账务中进行了报销。2021年2月22日,李天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塞区农业机械供销公司经理(正科级)、法定代表人马礼违规报销吃喝费用和电话费用,以及违规报销烟、茶叶费用问题。2013年1月6日,该公司账务中报销安塞四川饭店发票一张1109元,其中包含三瓶白酒,计714元;2013年2月24日,安塞齐齐火锅发票一张770元,其中包含两瓶白酒,计536元;2013年12月8日,安塞四川饭店发票一张380元,其中包含香烟一盒,计32元,啤酒若干,计168元。上述共计2259元为马礼在单位账务中报销。2013年7月25日、2014年11月22日,马礼在移动公司给自己使用的手机分别交纳300元、200元、100元话费,上述600元话费由马礼在单位账务中进行了报销。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17日,马礼在单位账务中报销安塞客都购物广场的多张发票总计3988元,发票显示购买了香烟、茶叶。2021年2月22日,马礼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相关链接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共延安市安塞区纪委、安塞区监察委

电话:0911-6212559  邮政编码:717400 E-mail:asxjjw717400@163.com

地址:安塞区区直机关办公楼12楼

陕公网安备 61062402000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