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规矩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组织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坪桥镇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曹继顺隐瞒组织问题。
2006年12月,曹某因犯抢劫罪被延安市安塞区(原安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9月曹某获得减刑出狱。2014年曹某向原冰草峪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介绍人为曹继顺与常某铜。2014年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将曹某纳为入党积极分子,2015年12月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将曹某转为了预备党员,2016年12月,曹某转为正式党员。曹继顺明知曹某存在犯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严重错误事实,并未要求曹某将此严重错误事实写入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中,帮助曹某向组织隐瞒。2021年1月20日,曹继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塞区坪桥镇高家湾村村民曹岐隐瞒组织问题。2006年12月,曹岐因犯抢劫罪被延安市安塞区(原安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9月曹岐获得减刑出狱。2014年曹岐向原冰草峪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介绍人为常某铜与曹某顺,在申请入党时,曹岐故意向组织隐瞒了入党前因犯抢劫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严重错误事实。2014年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将曹岐纳为入党积极分子。2015年12月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将曹岐转为预备党员,2016年12月,曹岐转为正式党员。2021年1月20日,曹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塞区坪桥镇高家湾村党员常庆铜隐瞒组织问题。2006年12月,曹某因犯抢劫罪被延安市安塞区(原安塞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8年9月曹某获得减刑出狱。2014年曹某向原冰草峪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入党介绍人为常庆铜与曹某顺。2014年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将曹某纳为入党积极分子,2015年12月经原冰草峪村党支部研究,决定将曹某转为了预备党员,2016年12月,曹某转为正式党员。常庆铜明知曹某存在犯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严重错误事实,并未要求曹某将此严重错误事实写入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中,帮助曹某向组织隐瞒。2021年1月20日,常庆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