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安塞区建华镇新窑坪村村民小组长高志强利用村组集体款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21年7月16日、10月22日,高志强先后两次利用村组集体款支出招待费755元。2022年7月6日,高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塞区高桥镇徐清村何家沟组党员杜宏伟违规放牧问题。2022年3月22日,杜宏伟在宜林地违规放牧,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15日,杜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塞区砖窑湾镇范台村支部书记延光斌违规报账问题。2019年5月,砖窑湾镇范台村在报账过程中,以清理垃圾费用的名义违规一次性报账11000元,其中实际支出清理垃圾费6280元,剩余4720元用于村上其他日常事务管理支出。2022年7月25日,延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