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如下: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志华:主持区纪委、区监委全面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塞平:协助书记分管区纪委常委会日常工作、包括机关党的建设、工会工作、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所)、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干部室、区委巡察办、驻区委办和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白坪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高一军:负责综合决策、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工作,分管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宣教室、信息中心、法纪教育中心和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真武洞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栋:负责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和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金明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玉杰:协助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分管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高桥镇、砖窑湾镇纪检监察工作。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张小平: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分管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坪桥镇、建华镇纪检监察工作。
区纪委常委张爱平:协助分管办公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室,分管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招安镇纪检监察工作。
区监委委员赵平:协助分管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法纪教育中心,分管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化子坪镇、镰刀湾镇纪检监察工作。
区监委委员常恩章:协助分管第四纪检监察室、宣教室、信息中心,分管驻区经济发展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沿河湾镇纪检监察工作。
石鸿儒:协助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