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纪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出台系统效能监察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派出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紧紧围绕县纪委提出的“两创、两争、两承诺”要求,首先在强化系统管理制度求得了新突破,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政综合系统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制度》,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该制度主要从政务、财务的公开情况,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岗位责任、重要事务告知、限时办结、失职追究、效能投诉、绩效考评等方面,对系统各单位的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作了应有的深化规范,同时还对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方式(专项监察、综合监察)、程序(立项、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检查)、组织领导、过错责任追究及鼓励表彰也作了必要的明确,达到了应有尽有的要求。(周亨 瓮殿升)